- 0.3 开源共享精神
0.3 开源共享精神
简单来说,开源软件的特点就是把软件程序与源代码文件一起打包提供给用户,让用户在不受限制地使用某个软件功能的基础上还可以按需进行修改,或编制成衍生产品再发布出去。用户具有使用自由、修改自由、重新发布自由以及创建衍生品的自由。这也正好符合了黑客和极客对自由的追求,因此国内外开源社区的根基都很庞大,人气也相当高。
坦白来讲,每位投身于Linux行业的技术人或者程序员只要听到开源项目就会由衷地感到自豪,这是一种从骨子里带有的独特情怀。开源的企业不单纯是为了利益,而是互相扶持,努力服务好更多的用户。开源软件最重要的特性有下面这些。
低风险:使用闭源软件无疑把命运交付给他人,一旦封闭的源代码没有人来维护,你将进退维谷;而且相较于商业软件公司,开源社区很少存在倒闭的问题。
高品质:相较于闭源软件产品,开源项目通常是由开源社区来研发及维护的,参与编写、维护、测试的用户量众多,一般的bug还没有等爆发就已经被修补。
低成本:开源工作者都是在幕后默默且无偿地付出劳动成果,为美好的世界贡献一份力量,因此使用开源社区推动的软件项目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更透明:没有哪个笨蛋会把木马、后门等放到开放的源代码中,这样无疑是把自己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之下。
但是,如果开源软件为了单纯追求“自由”而牺牲程序员的利益,这将会影响程序员的创造激情,因此世界上现在有60多种被开源促进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认可的开源许可协议来保证开源工作者的权益。对于那些只知道一味抄袭、篡改、破解或者盗版他人作品的不法之徒,终归会在某一天收到法院的传票。对于准备编写一款开源软件的开发人员,也非常建议先了解一下当前最热门的开源许可协议,选择一个合适的开源许可协议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软件权益。
GNU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GPL协议的产品或代码,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GPL许可协议且开源、免费,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遵循该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包括Linux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GPL开源许可协议最大的4个特点如下所示。
复制自由: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
传播自由: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
收费传播: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因此,一般来讲,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
修改自由: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
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伯克利软件发布版)许可协议:**用户可以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3个条件。
1: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BSD许可协议。
2: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BSD协议。
3:不允许用原始软件的名字、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进行市场推广。
Apache许可证版本(Apache License Version)许可协议:**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该许可协议适用于商业软件,现在热门的Hadoop、Apache HTTP Server、MongoDB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要严格遵守下面的4个条件。
1: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Apache许可协议。
2: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
3: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
4: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Apache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
MPL(Mozilla Public License,Mozilla公共许可)许可协议:**相较于GPL许可协议,MPL更加注重对开发者的源代码需求和收益之间的平衡。
MIT(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许可协议:**目前限制最少的开源许可协议之一,只要程序的开发者在修改后的源代码中保留原作者的许可信息即可,因此普遍被商业软件所使用。